联合党委简介

2018年9月18日,经北京市行业协会商会综合党委批准,中共北京市健康领域社会服务机构第一联合党委(以下简称“联合党委”)正式成立。联合党委负责57家健康领域社会服务机构的党建工作,设党委委员5人。

一、联合党委组建的背景

党的十八大和十九大,都提出要加大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力度。中央办公厅、中组部相继出台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意见,要求全力推进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2016年12月,经北京市委常委会审议决定,市委组织部批复成立中共北京市行业协会商会综合委员会(以下简称“综合党委”),隶属市“两新”工委指导、民政局党委领导,主要承担脱钩后的行业协会商会、市民政局作为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直接登记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

为便于工作推进及日常管理,按照市民政局党委要求,综合党委计划在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即社会服务机构)、基金会三类社会组织之中按行业类别和工作领域等组建若干联合党委。通过组建联合党委,将已成立的社会组织党组织纳入联合党委领导;指导有党员但尚未成立党组织的社会组织,成立党总支、党支部;在没有党员的社会组织,开展工青妇等群团工作,实现工作覆盖。从而形成综合党委统一领导,联合党委分类覆盖,基层党组织积极发挥作用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体制。

二、联合党委职能定位及工作机制

职能定位方面,联合党委是负责健康领域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基层党委,在综合党委的领导下独立开展工作。具体负责所覆盖的社会组织的党组织建设、党组织负责人审批、党员及党务工作者(党建工作指导员)管理、党的宣传教育、党风廉政建设、指导无党员社会组织开展党的工作、统战工作、群团工作等基本职责。

运行机制方面,联合党委班子成员由综合党委任命。联合党委委员5人,党委书记负责全面工作,专职副书记负责日常工作,其余委员分别承担组织、宣传、统战等工作。除专职副书记由书记提名外,其余党委委员原则上从联合党委所辖社会组织中推选产生,由综合党委审批任命;如无合适人选,由综合党委选派。联合党委委员在社会组织任职情况发生变化,需报综合党委进行调整。

工作保障方面。各联合党委配备专职副书记、专职党务工作者各1名,以及一定数量的兼职党建工作指导员。联合党委办公场所设在党委书记所在社会组织,即:北京市浩瑞恩社会组织能力建设发展中心。


  • 北京市浩瑞恩社会组织能力建设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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